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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博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1-03-12 17:23   浏览数:   来源:  

根据《太阳集团tyc151学位论文管理办法》规定,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是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审阶段,实行预答辩的目的是通过对学位论文进行预先审查,判定其是否达到博士(硕士)学位论文的要求,同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对学位论文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,提高学位论文质量。为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各位老师、学院积极督促员工按学位论文各环节要求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,现将预答辩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预答辩在3月30日之前结束。

二、组织实施

(一)预答辩由学位点学院组织,学科组(或课题组)统一安排。预答辩检查小组成员一般由3-5人组成,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组成员要求具有高级职称,硕士研究生预答辩组成员要求具有副高职称。

(二)预答辩结论分为合格、基本合格与不合格。

1、预答辩结论合格,可参加正式答辩。

1)论文选题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,论文有一定的创新点,论文成果在理论或实际上有一定的意义。基本掌握了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;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;能对课题进行一定深度的理论分析,论文工作应表明作者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须有不少于两个创新点。

2)通过阅读相关文献与论著,能够综合分析问题,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深入研究;

3)通过实验或实践,论文的理论工作基本得到验证,数据基本可靠,基本掌握了运算方法,结果正确。

2、预答辩结论不合格,需推迟答辩

1)论文没有新见解,未取得有意义的成果,对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不够;

2)阅读量少,文献综述不够;

3)实验或实践工作较欠缺,或数据不可靠,运算能力差,结果错误多,图表不规范等。

3、学位论文介于上述1、2之间,预答辩结论为基本合格,学位论文需经修改后导师审查确定是否能够按期答辩。

三、材料提交

请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31日前将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 (加盖学院公章)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(行政楼B310)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王淑清OAOA在马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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